农村改革开放三十年回顾与前瞻
    30年前,安徽凤阳小岗村十八位农民冒着坐牢的风险在“大包干”的契约上摁下了十八个鲜红的指印,从此拉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这场变革的先行者是农民,实验场是农村。

   30年前,安徽凤阳小岗村十八位农民冒着坐牢的风险在“大包干”的契约上摁下了十八个鲜红的指印,从此拉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这场变革的先行者是农民,实验场是农村。“中国改革看农村,农村改革看山东”,山东农村的改革和开放也走过了30年的历程,并且取得了瞩目成就。在这个历史的节点,山东行政学院党委副书记、山东农村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会长、山东省县域经济研究所副会长兼秘书长高焕喜,这位省内知名的农经界专家,这位山东30年农村改革历程的推动者和见证者,带领本报记者沉淀历史,整理思绪,回顾山东农村改革所走过的艰苦历程,总结农村改革的经验,并对未来山东农村进一步的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提出了前瞻性的建议。

   三十年:三个三步走

   记者:您对30年来山东农村改革开放总体上是什么评价?

   高焕喜:1978年以来的农村改革,目标就是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其紧紧围绕的核心是保障和维护农民利益,特别是经济利益。30年来,山东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巨大,生产力得到极大促进,农民收入不断增长,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这些伟大成果都得益于改革。为了农民的福祉,为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改革是必须进行的。1978年到上世纪90年代中叶,是改革促发展,改革促开放;90年代末期,特别是本世纪以来,发展和开放倒逼改革,因为不改革就没有出路。

   山东作为传统的农业大省,其农村改革在国内具有榜样和标杆的作用。在中国农经学界,有“中国改革看农村,农村改革看山东”的说法,这就说明山东农村的改革和开放是中国“三农”发展的缩影,其改革的路径对全国甚有意义。

   记者:30年来山东的农村改革是如何促进农村生产进步的?具体的历史进阶又是如何实现的?

   高焕喜:要促进生产力,必须使得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相适应,改革首先就是对生产关系的调整。这对生产关系的调整,按照历史发展的时间轴线,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自1978年开始,首先在农村中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中重要的形式是“大包干”。众所周知,安徽凤阳小岗村的村民是第一个“吃螃蟹”的,实际上山东东明的某些农民在这之前就已经把地分了,农村的改革山东农民走得很靠前。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把人和生产资料有机地结合起来了,改变了以前吃“大锅饭”,“干多干少一个样”,农民的利益与生产挂钩不直接,对发展生产没有积极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之后,做到了“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改革使得生产关系中劳动者的权、责、利有机结合起来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迸发出来了,生产也就很快发展起来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落实到位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这一步一直延续到上世纪80年代中期。在山东省,是从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推进,从西向东推进的。

   1985年以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在农村普遍实行,生产也得到了迅速发展,农民有了粮也有了钱,温饱问题得到了解决,但是在许多地方出现了农产品难卖的问题。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出现了“苍山蒜薹”事件。当时,粮食主要由国家统一收购,由于尚未放开的市场难以消化迅速增加的农产品,从而出现了卖粮排队的情况,甚至有棉农卖棉花要排整整一天的队,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挫伤。这时,一方面需要调整农村中的生产结构,以适应市场多样化需求,一方面要切实为农民解决卖难问题,并要让农产品卖到较好的价钱。这时,诸城提出了“贸工农一体化”、“农工商一体化”,贸工农、农工商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均沾”;到1992年,潍坊正式提出了“农业产业化”。农业产业化的实施,为解决市场问题,即农产品交换问题,提供了松散的组织制度保障,这使得农业与上下游产业环节的利益关系较为理顺,实现了不同生产经营部门间的初始的利润平均化的格局。这样,改革就进入了第二步。从农业产业化实施以后,农民的经济行为更加理性,农村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快,在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又出现了退耕还林、还草和把粮食作物改种经济作物的情形。到1993年,政府正式肯定了农业产业化,萌发于山东的“农业产业化”得到了普遍认可,这也是山东农村改革为全国农村改革所做的巨大贡献。

   到上世纪90年代末期,又出现了新的问题:农民与企业因农产品买卖关系不断出现问题,出现了因市场价格变动,企业或农民不按原合同价格履约,甚至毁约等情形。因为农业产业化的利润分配还是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进行的,遇有市场波动,很容易出现矛盾。这时,从生产关系层面孕育并出现了第三步改革:农业企业化。在90年代末的淄博临淄等地,出现了土地入股、农民合伙、龙头企业租赁农民土地搞种植养殖等情形。这时伴随城市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的加快,乡镇企业发展开始步入低谷。不少农民企业家把乡镇企业挣的钱转手投资农业生产,有的大面积承包荒滩,承包荒山,农业企业化就是这样萌发的。所谓农业企业化,就是按照现代企业的理念和机制来改造传统农业,把各种要素按企业要求重新优化组合,这就能解决农民与企业之间的矛盾,提升农业效益。今后的趋势是,推进农业企业化,升级农业产业化。

   记者:国家针对农村的改革和开放,制定了哪些具体重大的政策变革?为什么要制定这些方针政策?这些政策起到了什么作用?

   高焕喜: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是以现实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为基础的,政策好不好、适用不适用要看它能否适应当时生产力发展要求。从上层建筑这个层面看,国家实行的涉农的若干重大政策调整,确实起到了促进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因为适应了农民的要求,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也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趋势。

   第一步,从1979年起,国家将农产品收购价格提升30%,农产品的大幅涨价,使农民得到了实惠,从而进一步调动了农民种地的积极性,使生产发展了,农民收入增加了。

   当农村改革逐步推进的时候,城市中的改革却步伐很小,在上世纪80年代前期,农村经济的活跃程度超过了城市。此时的市场极度饥渴,各种商品非常短缺,几乎生产什么都能赚钱,在这样的背景下,这一层面的改革迈出了第二步,1983年,中央号召鼓励农民发展乡镇企业,此后,乡镇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萌发成长。山东的乡镇企业有了发展,胶东地区走在前面。随着越来越多的乡镇企业为市场提供越来越多的商品,国民经济结构也发生了改变,蓬勃发展的乡镇企业占到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同时,乡镇企业的崛起也培养了一批农民企业家。伴随着乡镇企业的悄然兴起,农村的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空前涌动,人口素质得到了提高,农村社会阶层也悄然发生着变化。

   本世纪以来,中央对三农问题非常关注,到2000年以后,这方面的改革迈出了第三步,国家相继推进了农村的税费改革,取消了“三提五统”。减免农业税,“农民种地再不用交税了”,中央政府郑重宣布全国农民从此免交农业税,这是中国自有阶级社会以来破天荒的第一次,(当然,不排除这种情形在历史上短期局部也偶尔出现过),这是历史性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改革。

   记者:30年来,农村的改革和开放使得乡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缩小城乡差别上,产生了哪些变革?起到了什么作用?

   高焕喜:中国经济的发展不是一个均衡的发展,有地区差别、城乡差别、产业差别,归根结底还是城乡差别、工农差别。因此,农村的改革必须解决城乡差别问题,协调城乡关系。从社会关系、城乡关系的层面看,这方面的改革也走了三步。

   第一步,允许农民进城进行自由贸易。在改革开放以前,社会管理很严,市场自由交易也是不允许的,不允许农民到城里自由买卖农产品。放开城市市场,允许农民进城贸易,既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又活跃了城市市场,这是城乡进行交流和互动的开始。

   第二步,到了1984年左右,随着乡镇企业的繁荣,国家进一步放松人口的流动,允许农民进城务工,进一步冲破了分割城乡的就业樊篱。在这之前,城市和农村之间的人口的就业流动很难,农村人要“跳出农门”进城,只有上学、参军、招工三条路可走,而能够真正实现进城梦想的农民少之又少。给予农民在城里的就业“打工”权之后,农民真正有了通过自身的工作而改变命运的权利。这时,一个叫“民工潮”的新词汇开始出现,这股人潮的涌动深刻地改变了城市,也深刻地改变了农村。过去农民进城做工连想都不敢想,现在农民工和城里人虽然还不能完全平等,但毕竟使农民有了更多机会。

   党的十六大以来,这一层面的改革走到了第三个阶段,城乡统筹发展的思路融入了农村改革的历史进程中,“五个统筹”、“新农村建设”都是这种“统筹城乡”思路的体现。目前有不少城市已经取消了城乡户口的差别,而户籍制度是城乡分割的根本的制度约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取消城乡户籍制度差别将是历史的趋势。在社会保障、就业教育等政策上,国家正在将农村居民统一纳入、统筹考虑,以进一步缩小城乡差别。

   因此,农村改革开放三十年,从三个层面看都分别走了三步,这三个层面及三个层面中的三步是互相交叉交融、互相依存依托、又相互促进、促动的,这三个层面的改革共同构成了波澜壮阔的农村改革开放的历史大潮。
1978年
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
1979年
设立经济特区
1982年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
1984年
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提出
1986年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革启动
1987年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基本路线提出
1988年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提出
1992年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确立
1993年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993年
进行分税制改革
1993年
提出金融体制改革目标
1994年
外贸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1992、1994年
医疗、住房市场化改革施行
1995年
提出“两个根本性转变”目标
1996年
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1997年
“十五大”提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
1999年
明确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9年
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
2001年
中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
2002年
“十六大”确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2003年
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提出
2004年
推进资本市场发展的“国九条”颁布
2004年
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
2004年
保护私有财产入宪
2005年
农业税条例废止
2005年
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
2005年
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启动
2006年
作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决定
2007年
《物权法》出台
2007年
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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