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耀 候选社会人物

    王振耀(1954年— ),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国家减灾中心主任,民政部慈善事业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民政部、教育部减灾与应急管理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师范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公共管理硕士。
    王振耀曾任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非经济分析室副主任,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司农村处处长、副司长并主持工作。他用十年的时间推动农村选举,对中国农村政治民主建设产生重要促进作用;在救灾救济司任上,他推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全面普及和“应保尽保”目标的实现;建立了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响应体系,加快了灾民救助工作的规范化进程,直接参与组织多次重大灾害的救助工作;在公益慈善领域内,首倡并大力推广“平民慈善”、“以善治促慈善”等慈善理念,他推动成立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以促进慈善捐助信息的公开和行业自律。

    王振耀曾经说过:“慈善绝对不是高高在上,只有富人和圣人才能做的事业……平民慈善不开发,中国的慈善如无源之水。”(《互联网周刊》)

    2005年,中国慈善大会前后,王振耀的一个“亲身经历”引起了媒体的兴趣和关注:他曾通过中华慈善总会为慈善事业捐款500元,按照规定可以享受税收抵扣款50元整,但是为了拿回这50元税款,他通过财务,办理了足足10道手续,历时两个月。
    “我是一个负责全国捐赠事务的司长,办理这些手续还用了这么长时间,社会上一般的百姓又会怎样呢?我怀疑是不是要用一年时间,甚至根本就没法执行?!” 王振耀感叹,现在很多普通人有捐款行为,但不可持续,原因之一就是没受到激励、弘扬和保护。“免税程序的繁琐就是一大障碍,这无形中也打击了捐赠者的积极性。”
    为此,王振耀被称为“公民个人申请慈善捐赠免税的第一人”,他的捐赠免税故事也在媒体上广泛流传。
    他的呼吁产生了效果,在各方面的推动下,“捐赠免税手续繁琐”的状况得到了很大改善。7月30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通知规定,自5月12日起,对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受灾地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和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在操作层面,很多参与5.12地震捐款的个人,已经通过单位财务直接从工资条中兑现了免税优惠。 (中国慈善信息网)

    “所有人都应从‘桑美’台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王振耀说。在接下来近一个小时,这位曾就读于哈佛大学的“学者型官员”接受了《第一财经日报》的专访。
    “我对恢复重建的速度非常吃惊。整个福鼎就像一个大工地,民房毁损瓦片都盖好了,重建民房有的砌了地基,有的主体结构已完成一半。目前物价也基本正常了。最使我惊讶的就是“邻帮邻亲帮亲”,70多岁的老人都在互相帮忙。从遭受世界级灾难至今不过一个月,这样恢复重建的速度是惊人的。相比同样遭受大灾的国外,据我的经验,我国起码强了十倍。”
    “中央和地方职责不够明确是救灾体制转型过程中的一个问题,因为它跟财政体制相联系。从全球看,一般的规则是地方组织救灾,救灾补助以中央为主。我国中央一般承担到75%,中央今年把一间瓦房的补助提到600元,这个标准还偏低,应该再适当提高。”(第一财经日报2006年09月19日)

 


1978年
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
1979年
设立经济特区
1982年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
1984年
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提出
1986年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革启动
1987年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基本路线提出
1988年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提出
1992年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确立
1993年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993年
进行分税制改革
1993年
提出金融体制改革目标
1994年
外贸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1992、1994年
医疗、住房市场化改革施行
1995年
提出“两个根本性转变”目标
1996年
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1997年
“十五大”提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
1999年
明确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9年
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
2001年
中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
2002年
“十六大”确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2003年
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提出
2004年
推进资本市场发展的“国九条”颁布
2004年
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
2004年
保护私有财产入宪
2005年
农业税条例废止
2005年
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
2005年
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启动
2006年
作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决定
2007年
《物权法》出台
2007年
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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