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2月11日,温州21岁的章华妹领取了中国第一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合法的个体户,证书编号为10101,见证了我国改革开放后对个体工商业政策的转变。1981年7月7日,国务院颁发《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指出:个体经济“一般是个人经营或家庭经营;必要时,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请一至两个帮手……最多不超过五个学徒”。“个体户也是劳动者” 。这为个体户正了名。1982年9月1,党的十二大报告再一次明确指出:“在农村和城市,都要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适当发展,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