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审批项目,促进廉洁从政。深圳在全国率先启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于1998年1月正式发布实施了《深圳市政府审批制度改革方案》,1999年2月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施行了《深圳市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对缺乏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依据不充分的事项,超越规定的审批权限或与规定的审批内容不符的事项,市政府各部门自行确定的审批事项,不属于政府职能或不应当由政府直接管理的事项等,予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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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行政审批改革(1998)
减少审批项目,促进廉洁从政。深圳在全国率先启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于1998年1月正式发布实施了《深圳市政府审批制度改革方案》,1999年2月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施行了《深圳市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对缺乏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依据不充分的事项,超越规定的审批权限或与规定的审批内容不符的事项,市政府各部门自行确定的审批事项,不属于政府职能或不应当由政府直接管理的事项等,予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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