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光远

于光远

  于光远(1915年—),上海人,老一辈著名的经济学家。1935年参加一二九学生运动。1975年进入由邓小平直接领导的国务院下属机构政治研究室。1977年-1988年,他先后5次组织全国性的社会主义按劳分配问题讨论。他的著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论(札记)》,是中共十四大召开前唯一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书;《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是一本系统论述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理论的书。曾被评为影响新中国经济建设十本经济学著作之一。

  于光远是以一个经济学家身份出现在中国思想界的大学问家。他是兼具深切社会与学术关怀的经济学大家,参与了许多重要的决策。他是中国当代思想解放运动和经济改革开放的重要参与者和见证人;同时他致力于发展中国特色经济学理论,重视将马克思主义运用于中国改革实践的经济理论发展。他是中国改革开放风云中勇往直前的领军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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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
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
1979年
设立经济特区
1982年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
1984年
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提出
1986年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革启动
1987年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基本路线提出
1988年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提出
1992年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确立
1993年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993年
进行分税制改革
1993年
提出金融体制改革目标
1994年
外贸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1992、1994年
医疗、住房市场化改革施行
1995年
提出“两个根本性转变”目标
1996年
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1997年
“十五大”提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
1999年
明确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9年
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
2001年
中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
2002年
“十六大”确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2003年
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提出
2004年
推进资本市场发展的“国九条”颁布
2004年
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
2004年
保护私有财产入宪
2005年
农业税条例废止
2005年
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
2005年
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启动
2006年
作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决定
2007年
《物权法》出台
2007年
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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